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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四章 惊人的速度! (第3/4页)
戴斯代表福克斯那边给开出来的《泰坦尼克号》的待遇,还要更好了一些。 比如最简单的一点,按照这个合同的话,如果签了,李谦甚至可以在电影没有上映之前,就把为廖辽制作出来的《Can-You-Feel-The-Love-Tonight》这首歌给先行上市,而完全不必像当初的《泰坦尼克号》一样,限制包含了《My-heart-will-go-on》这首歌在内的廖辽那张专辑的上市,必须在原声碟上市之后! 总之,一切都挺合适! 只是还是那个问题,时间打得有些紧! 迈克尔·道恩透露,这部电影的确是计划安排在2001年的暑假期间,具体大概是在七月中旬上映,也即是说,为了不耽误电影的上市时间,最迟在五月底之前,这部电影必须彻底制作完成! 不过想了想,李谦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过待遇还要继续谈。 而迪士尼那边不知道是对李谦信心十足,还是面临电影档期的压力,实在是没办法了,总之,松口松得非常之爽快! 最终,孙美美为李谦争取到了一百五十万美元的报酬,且为李谦的工作团队,其实也就是谢铭远,也争取到了五十万美元的酬劳! 甚至于,迪士尼甚至同意,如果李谦的配乐方案不被接受,他们仍然会为李谦的配乐工作支付百分之四十的报酬,且被弃用的配乐之版权,仍完全属于李谦! 这个报酬,哪怕是在美国,都够拍一部甚至两部的小成本电影了!现在却被迪士尼拿来砸给《狮子王》的配乐,可见其急迫,也可见其对李谦的期待之高! 只不过,额外多出的一单活儿,让李谦的美国之行的时间,变得更加紧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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