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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制度 (第2/5页)
行料理,吾们是以在很小的年龄就已养成了端庄性,它使吾们的青年人恪守本分;它过度保护我们的孩子,不知道怎么倒很少有孩子反抗家庭而出走的。凡父母太以自己为中心而太专制,它时常剥夺了青年的事业心和发明天才。著者认为这一点是家族制度所施于中国人的特性最恶劣的影响。父母的丧仪又涉及士子应试的机会,居父母之丧的读书人,必须停止应考三年,同时又为士大夫阶级提出辞呈的最好理由。 家族主义之伦理哲学甚至限制吾人之远游与运动,因为在孝经中,产生了一个学理,殆为每个小学生都须熟记者,即:amp;quot;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amp;quot;曾子为孔子门人之佼佼者,当其临终之际,这样说:amp;quot;启予足,启予手。amp;quot;盖曾子保全其身体发肤而终,可告无愧于祖宗。此种思想已极临近于宗教思想。它又限制我们的向外发展,因为孔子说过:amp;quot;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amp;quot;游历的最好形式,本应该是无一定目的地、无预定目的地的,依照孔子的学理,这便不可能了。所谓孝子,应该慎惜身体,不可爬高山,不可走险路。这样一来,阿尔卑斯俱乐部(alpineclub)中遂找不出一个配称孝子的人了。 总之,家族制度为个人主义之否定,它又限制个人的活动有如骑士之缰索控制阿拉伯野马的奔驰。有时遇着骑师是个好人,他帮忙良马在赛马会中夺取锦标,而骑师不常是好人,有时控抑勒制马匹的且不是一个骑师而仅为一辆不中用的货车,你看还成怎个样子。中国社会固无所庸于阿拉伯良马,其最充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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