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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3/4页)
,对吧。 我约了林从文在餐厅吃饭。我决心做一件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做的事情。我准备向他求婚。 一个可以为了我变弯,能够在我变心以後依然站在原地等我的人,我想和他在一起。可能心也倦了,能这样一辈子,似乎也不错。 如我所想的,林从文大吃一惊後,满脸幸福的点了点头。我握紧他的手,把订做的戒指缓缓套进他的无名指里。 老爷子知道後,我已经带著林从文飞去了荷兰登记。尽管气,但他也无可奈何。不过24个小时,感觉自己的一生都起了变化。 我不知道自己还爱不爱林从文,但是他爱我就可以了。我们去看了大风车和郁金香,也去品尝了驰名在外的奶酪,在哥特式的教堂里牧师问我是否无论贫穷疾病都对他不离不弃的时候,我回答是。 在荷兰玩了一周後,我们又去了拉斯维加斯,把大大小小的赌城全部玩了一遍後才决定明日回国。 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浑身疲惫。希望能早早的闭上眼睛,这样就可无心无念那个人。 浴室的门打开了,右边床垫轻轻的陷了下去。 “天一……”暧昧的呼吸打在我的唇边。 我佯装熟睡,翻过身去。 “天一,我们好久都没有那个了……”林从文不依不饶的拉著我的手。 “啊?对不起啊,我这几天很累。” “今晚不行吗,反正我们明天就要回国了。”他深情脉脉的看著我,膝盖不断的摩擦著我软绵绵的分身,直到它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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