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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3 (第4/4页)
吃了真金,对另外两块镀金闻都不闻一下。 毛松大喜,他寻思着带着这东西去金店里,趁营业员不注意让它敞开了吃,吃完带回来等他拉出来,自己不就发啦!他给动物起了个名字叫毛头,真的就带他去附近的小型金店里面,他让营业员拿出许多金子,趁人不注意就悄悄滑溜下一根出去给毛头吃,毛头吃是吃了,但是带回去后,毛松眼巴巴盯着他的屁股等了好些天,毛头却再也没有把吃下去的金子拉出来过。 毛松很失望,就准备把毛头扔了,谁知他刚动了这个念头,毛头就直起前肢,两爪子对他拱了拱,像是一个拜拜的姿势。 “你是想让我收留你?”毛松不可置信地问。 毛头点了点头。 居然能听懂人话!不过这也不算稀奇,聪明些的动物养久了都会有点通人性。 “那你有什么用啊,你只会吃金子,又不会拉金子,”毛松不屑道。 毛头左右晃了晃脑袋,看到毛松对着杂物乱七八糟的茶几上有一本杂志,眼睛亮了亮,它跑过去叼出杂志,rou呼呼的前爪像模像样翻了起来。这个动作让毛松更震惊了,这是一只认字儿的动物! 毛头找了许久,忽然仰头“汪汪”叫,毛松凑过去看,毛头的爪子正指着一个“赚”字。 紧跟着“赚”字还有一个“钱”字,毛松忽然悟了:“你是说你能帮我赚钱?” 毛头点头。 毛松的第一想法就是可以把这东西卖给动物园,甚至某个生物研究所,毕竟会认字的动物还真是从来没见过。 然而毛头却“汪汪”叫着对他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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