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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 (第2/4页)
笔直交叠,垫在下面的手肘部屈起手掌枕在头下。 金发男人躺了一会儿,又翻了个身,这次面向窗外,静静望着夜空。 去找佩姬的契机是喜欢托妮,他也的确不愿意再错过一次让自己遗憾不晓得会有多长的一辈子,但他和托妮之间的鸿沟太大,尤其是观念方面。 在他那个年代,碰上喜欢的女孩,约出去吃个饭、跳个舞、逛个展览,重复五、六遍后,基本上就能开始找戒指买鲜花做好心理建设准备求婚了,当时大部分人——应该不包括某个布鲁克林小王子——的观念,每一次约会都是踏入婚姻的一寸红毯。 现在的人好像并不这样想,一段关系的起始并不代表双方有共识是往神坛继续,这并没有错,遇到一个人,花一段时间确定那是对的人,再许下誓言,如果人不对自然不用想到互套戒指那一步,开心就维持关系,不高兴就分开。 重点是托妮似乎一点结婚的想法都没,她的态度让史提夫有自己是盘菜,尝尝味道吃几口,吃够了就能丢掉的感觉,可他不是,他谈恋爱就是奔着组家庭去的,可以由于相处过程,发觉两人真的不适合而分开,但是不能连想都没想过直到永远的可能性。 【斯坦差一点成了托妮的结婚对象。】 史提夫坐起来,顿了一下,朝空无一人的空气喊道:「贾维斯?」 伦敦男中音很立即地回覆:「是的,罗杰斯先生。」 「你知道托妮……」他思考该怎么措辞,「对婚姻的看法是什么吗?」 智能管家很明显地卡机一瞬,他从来没有接受过这种意识流的问题,因为托妮不会问。 人尚且不能完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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