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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4页)
路的方式非常有趣,每次爪子都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像个傲慢的贵族。 张若沂:“……”哈士奇看到主人不是该甩着脸狂奔而来吗? 牛总:“……”江山易改,狗性难易,这货过了几年,还这副狗德行。 张琦挺高兴,松开张若沂的手就迎了上去。 “他叫狗哥是因为这个吗?”张若沂问。 “恩,这家伙喜欢狗都喜欢疯了。小时候就带着只小狗崽上学,形影不离。前年那狗病死了,这货给我打电话哭了一宿。”牛总说着,自然的伸爪子再次抓住了张若沂的手。即使张若沂异样的眼光下,也安之若素。 狗,叼住的东西,轻易不会撒嘴。 牛总志得意满,张若沂心情也不错。他不知道牛总介绍他的时候有什么暗语,不过,他的朋友带他没有轻视和亵玩,这让他很满意。这也说明,牛总对他有一定尊重的。他张若沂是缺钱,却不愿向牛总售卖尊严。尊严这东西有时候真不值钱,待价而沽。有时候却也挺让人在乎,尤其是你在乎的人是否在乎你的尊严的时候。他是来帮忙的,朋友的身份,顺便赚点小钱,慢待了小爷,爷可不伺候。 “火头,来,见见你二嫂。” 正美着呢,张琦牵着狗回来了,亲热的招呼绅士哈士奇火头。 张若沂:“……别客气,别客气,自家亲戚,叫哥就行了。”走路上被抱着狗的阿姨招呼狗,让叫叔叔的感觉和这个比,不知道哪个更难以言表。 “要不说五百年前是一家呢,若沂你这个弟媳妇我认了。”有狗陪在身边的张琦,心情的小灯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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