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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4/4页)
狗搭讪了。 这个犬族名为诺顿,就是之前提起过小时候跟着去过一次息壤族族地的那位。 里格就漫无目的地跟他搭讪起来:“诺顿,我们的草原好大呀,跑了那么多天我们都还在草原的范围。” 诺顿仰起毛绒绒的狗脸自豪道:“那可不,我们犬族世代居住的这片草原,是东部地区最大的一片草原啦,等到穿过这片草原,再跑过一些矮小的山地,就离息壤族不远了,他们喜欢住在山里。” 里格了悟,穿过辽阔的草原,到了丘陵地区,就是原始人活动的地方了,也是,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山傍水的地方容易诞生文明,这倒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你们以前去的时候,那边都有些什么啊。”里格又问他。 诺顿的脚步稍微缓了缓,仿佛是在很认真思考里格的问题,不过思考了半天,里格几乎要睡着的时候,他才苦恼地回答:“我,我不太记得了,族长禁止我们乱跑的,那一次我们到了地方就换盐,换好了盐我们就匆匆离开,我基本上就什么都没有看到了。” 里格奇怪的问:“你们都不好奇的吗,族长让你们乖乖待着你们就真的没有乱跑?”一般人看到新事物都会心生好奇的啊,难道狗狗们真的那么听话? 就见这时候,诺顿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一样嗓音涩涩地:“怎么能不好奇呢,那地方建设得跟我们部落一点都不一样,事实上我们都好奇死了——” “那为什么......” “因为我们弱啊,”诺顿的声音显见得低落了下去:“我们部落的战斗力不行,又很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摊主都不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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