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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 (第3/4页)
来,皮肤白的像是透明,好似随时都要蒸发不见。 谢沂春穿上自己觉得最好看的一身正装,打好领带,提着皮鞋放在床前摆放整齐,鞋尖朝外。 床头挂着日历,撕到今天这张,上面写着:宜嫁娶,宜出行,忌安葬,忌纳财。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呢? 他在床头坐下,从床头柜抽屉里取出早就准备好了的遗书,通读一遍,查看是否有错漏。这万一他要死了以后,别人再发现他的遗书上居然有错别字,那也太丢人了。 他已经检查过好多遍了,没有错字,也没有忘了写的。 给爸妈吗?爸爸mama反正都不喜欢有,都有别的小孩,就算他死了也没什么关系吧? 谢沂春又找出一张纸,想写几句话给洛寒,拿出一支笔,却半天也落不下去。写什么好呢?都已经分手了,还是分得干净些吧。 他和洛寒青梅竹马,从三岁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一生嚣张跋扈,唯独在洛寒面前言听计从,甚至心甘情愿雌伏于他。 可就算这样,洛寒还是不爱他。这么多年以来,都是他一厢情愿和死皮赖脸而已。 这几个月来,他现在倒是想通了。 算了。他放下笔。 还是不写了,要是写了,才会成为洛寒的麻烦了。 洛寒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被他这个神经病的死基佬给纠缠上,好不容易才摆脱。 他用笔压住遗书。 最后,谢沂春设好自动发出的短信,时间是十八小时后,给他的经纪人林旭。谢沂春觉得怪对不起林哥的,他一直任性妄为,林哥总是给他处理,现在还要给他收尸。 设好低温,这样一来,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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