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七章 张大户! (第2/4页)
门外潘裁缝的女儿,排行六姐,从小缠得一双小脚,故起名金莲。 由于家贫,父亲早死,九岁被卖在王招宣府中,习学弹唱。 她本性机变伶俐,不到十五岁,就会描鸾刺绣,还弹得一手好琵琶。 后王招宣死了,她被转卖给张大户。 金莲十八岁时,出落得十分漂亮,脸衬桃花,眉弯新月,与众不同。 加上她描眉画眼,傅粉施朱的用心打扮,更是乔模乔样,媚态百生。 因为那个张大户要纠缠潘金莲,这潘金莲只得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 那个张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武大。 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jianian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却说那潘金莲过门之后,武大是个懦弱本分的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 “好一块羊rou,倒落在狗口里。” 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便有了后面之事。 而这知县陈清泉却急急寻找替代韦小宝之人,不想从别人嘴里知晓了这件事,便把清河县张大户请来,说明缘由。 张大户一直惦记着潘金莲,便答应了知县陈清泉,便在阳谷县买下地产,就此在阳谷县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成了西门庆第二。 半月前,知县陈清泉为对付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