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 (第3/4页)
。”黎小叔拍着胸脯,要说吃喝玩乐,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 说来惭愧,他身为黎家嫡子,却没任何本事,就是个小时靠爹、长大靠兄、现在靠侄儿的纨绔。 不过,他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拖后腿,也正是因如此,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 黎小叔欢声说着:“城西有条河,有不上花船,上面歌姬舞姬,还有人唱小曲。” 黎白摇头,他不喜船也不喜水,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就差点死掉了。 虽说现在会游水,但还是不喜水。 见此人不心动,黎小叔又道:“那去城南蹴鞠?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那里有家私馆,想作诗对弈也可。” 黎白再次摇头,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 黎小叔皱起眉头,这也不爱那也不爱?沉默一会儿,他猛地拍手,“那便去北街,哪里吃食铺子不少,各地美食应有尽有。” “好呀!” 黎白鼓掌,这个他特别喜欢。 黎小叔也跟着高兴,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偏偏爱好相同,倒是相处的不错。 不过在去之前,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 下山这段时日,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给钱就好。 黎白手中无钱,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 当听了黎白所说,黎小叔道:“你想去当铺?” 黎白掀开自己的小包袱,点了点头:“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等有了银钱,就能买rou包子吃。” 说完,他微微一顿,特别大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