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完结 (第4/5页)
边儿。某个记吃不记打的立刻蹬鼻子上脸了:那……晚上……能不能¥#@? 这下程大助理回过神来了,并且肢体动作快过大脑地抄起手里厚厚的j" />装硬壳法文书就砸了上去:三太过辛苦,他们平时多是用别的方式互相纾解,五次里做到最後的至多一两次。然而毕竟年轻气盛,这种事情上难免贪欢,难得一次做到最後便非要尽兴方罢。程朱理就著侧身的姿势回头吻住恒嵘双唇,以行动回答他。 当年的程朱理在学校也是当仁不让的校草一枚,眉眼清俊身姿风流,带著些清贵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卷气,端的是翩翩公子儒雅有礼,很得女生们的喜欢。他曾交过女朋友,也并不明白硬邦邦和自己生理构造完全相同的男人躯体相较於软绵绵的女人能有多吸引人。但是耐不住恒嵘这货著实是个磨人的小妖j" />,追起人来那叫一个咬定青山不放松,死缠烂打缺啥送啥当了好久的贴心小棉袄,风里来雨里去无怨无悔。最後连他前女友都被打动了,眼泪汪汪地来劝:你就从了他吧嘤!我祝你们俩白头偕老断子绝孙嘤嘤嘤! 连顽石都要点头了,何况程朱理他也是人呢?後来程朱理琢磨来琢磨去,觉得他能被恒嵘这货掰弯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啊不对,归因於自家不负责任的教授爹妈。俩人呆在图书馆资料室的时间比在家长,见著本书都比见著儿子亲,对於一应家务包括做饭都不擅长,程朱理小盆友是经历了多麽艰难的自力更生才好不容易长大的啊( ̄▽ ̄”)。 他习惯了什麽事都自己打点,所以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也可以这样被人宠著──不是很奇怪吗?一个大男人愿意跑半个市买来他爱吃的小吃,对自己的过敏史了如指掌,每,是这麽回事儿──我哥家里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