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_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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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第3节 (第4/7页)

啦。

    林煜文最后拿了五万多的签字费,外加额外三个月的被辞工资才离开的公司。当然,签字费就是排他合同的签字费,签了合同的话,三年内林煜文就不能再去同类型的公司任职同类型的工作,否则违约,公司可以随时拿合同跟林煜文打官司,要求赔偿。

    一般人离职还真不会签这种霸道的合同,毕竟三年不能再担任同类型工作的话,对自己职业生涯是个毁灭性的打击。

    不过林煜文除外,他也就没打算留在盛海继续当个苦逼兮兮的白领。

    正正好儿,林煜文也就打算把家里的钱都留给老婆,让她还房贷呢。多出来这七万完全可以当他事业的启动资金!

    林煜文哼着歌儿,美滋滋回家了。

    到家后,林煜文就乐不可支,把七万块钱原原本本讲给老婆听。

    邵银朱则是唉声叹气:“这样……也不知对不对。”

    林煜文搂着老婆肩膀:“既然决定了,那就坚定着放手去干,要真是我三五年还一事无成,合同早就过期了,咱们大不了从头再来,还回盛海找工作嘛。”

    邵银朱白他一眼,去收拾行李了。

    夫妻两人就去谁老家发展这件事,有些微异议。

    林煜文想着他爹娘总归是不在了,索性去老婆那边发展,老婆离家近,多少也能常见家人。

    但邵银朱觉得去林煜文那边比较好,左右两家也不远,开车也就个把小时路程。关键是不在她老家,能少挨亲戚邻居不少闲话。

    到了,林煜文还是决定尊重老婆的意愿,去自己老家发展,去丰隆村!

    -

    丰隆村这村子其实还有段故事呢,之前设行政区时,本来丰隆镇主街是应该定在兴隆村,但后来又因为丰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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