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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2/5页)
像志怪里的妖精一样。 韩刑爱极,几次出行都带着它,它会乖巧地落在他的肩膀上,就连元首见到了,也啧啧称奇。 他不爱和元首的儿子打交道。老大何晗初,浑浑噩噩书呆子,老二何晗瑞,笑里藏刀坏坯子,老三何晗武,风风火火急性子,只有老四何晗羿,他看不透。何晗羿比他大几岁,老成持重,永远都是一个表情。 当韩刑再回到淇风阁,发现他的“簇簇”倒在地上,身上羽毛杂乱,身上一道深可见骨的抓痕,原是宫里的猫儿跳进阁里,猫儿捕食可不会一击必杀,它们会慢慢玩弄着猎物,直至死亡。 可是,淇风阁把守严密,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放一只猫进来? “簇簇”的死给韩刑的童年留下了阴影,那个寒假也是他不想回忆的过去,他不愿细想,此后的八年里他不再养鸟,也没在去过宫里,直到他十六岁,随着父亲再次来到大宁宫。 他又一次见到了黎冬伊。 只不过,他这次穿着囚服,没有了先前衣着光鲜的模样,他坐在大宁宫后面的石阶上,好像感觉不到自身的困境,对着四方天地的蓝天白云,红墙黄瓦,和一位赏景的诗人没什么区别。 他在认真地看一张照片,边角都揉皱了,上面是一个素面朝天,眉眼弯弯的校服少女,背景的横幅是青年音乐会表演。 “这是我的女儿,她拿了古筝比赛的第一名,可厉害了……”黎冬伊看韩刑好奇,向韩刑炫耀着,字里行间都是满满的骄傲。 也不管韩刑耐不耐烦,黎冬伊谈起女儿就变回了一位普通的父亲,话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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