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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周一 多云转晴 (第3/6页)
躲在我家,一开始,我瞒着父母把他安排在别墅的佣人房里,后来回家探亲的阿姨回来上工,我没办法,又把他转移到了我的房间里。 白天我去学校上课,他就躲在床下睡觉,晚上我放学回家,从冰箱里拿出各种食物和啤酒装在书包里带上楼,晚上我们就在房间里开静音派对。 但这种秘密没有持续多久,最后他还是被家人带走了。 走的那天,他哭得眼眶通红,鼻涕来不及擦,径直流到下巴,整个人像是脆弱的绿植被强壮高大的严叔叔用胳膊捆绑起来,连根拔起,我本来还挺同情他的,怜爱他像是路边的野猫,无人疼爱,被我捡回家偷偷藏在房间。 我们这种孩子,在家庭的光环下都不算天资非常出色,所以对待自己的未来,并没有太多的选择权。 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自己。 但看到他那副声嘶力竭的鬼样子,我又觉得很吵,何况他的力气太小了,根本不能挣脱严叔叔的哪怕一只胳膊,这种单方面败退的角斗没有任何趣味,我干脆关上房门停止面前这副闹剧,眼不见为净。 走入餐厅,拉开板凳前,我在父亲的授意下对着饭桌另一头的严正喊了一声:严叔叔好。 严正的唇边勾起两道深深的笑纹,他锋利眼角有浅浅的细纹,耳鬓也冒出星点白发,虽然保养得当让他不至于老态龙钟,但毕竟是四十多岁的男人了,岁月是要给他的外貌增添一些沧桑的。 否则岂不是太不公平? 我一向认为男人最佳的赏味期在三十岁,太小的太青涩,思想贫瘠,只有掌握了世间的一方财富或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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