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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十二年后 (第1/4页)
孩子父母留下来的财产由她个人自由分配,成立个人信托基金,不需要任何监护人监管。 她本人也不需要任何人抚养,她自己监护自己长大成人。 就这样在局长经过多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以及多次开会研究探讨过后,得出最终的结果。 甚至在一群如狼似虎的亲戚们屡次叫嚣威胁无果之后,辛梓诺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自由之身。 还继承了父母因投资积累的数亿资产,以及不动产和多处房产。 尽管她的内心知道,这群如狼似虎般的亲戚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凭借自己的幼小的年纪,想要守护这份巨额财富是何等的艰难啊。 可是那又怎样? 事在人为啊,哪怕再艰难,再坎坷,只要她不死。 就必须咬着牙龈也要硬挺过去,她无怨无悔。 她不想自己的命运受他人掌控。 否则的话,不仅父母的财产保不住,自己也有可能步入父母的后尘,被他们逼迫至死,这不是父母愿意看到的结果。 到时候这偌大的一笔财富,还不是会被这群露出獠牙的豺狼虎豹们瓜分殆尽么? 最终这份财产的定论则是:辛梓诺作为她父母死后唯一的法定财产继承人。 目前财产经本人再三同意之后暂时由信托部保管。 信托部每个月支付定额的生活费和学习费用,一直到她年满18岁成年,财产才由她本人全权接管。 最后的协议注释:只要辛梓诺在中途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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