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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张,回家跪书房写 (第2/5页)
被扔进开水锅的秃鸡,脸上也被扇到口齿不清,更别提沾水皮带一下一下抡在屁股上是什么神仙滋味了,简直比挨天谴还恐怖。 沈恣也是那个时候说出了刻进他痛觉基因里的话:别做不该做的事。 后来他想明白什么叫做不该做的事情了,就是沈恣做的事他统统不能做。 他只要保持自己的名字就好了,粲粲,就是要对沈恣时刻微笑的意思。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程粲的脚步都有些虚浮,难得沈恣给他准备了一套新衣服,他知道一会儿肯定有客人要来。 “沈恣,”人还没踏进来,声就溜进屋里,厉城身着西装西裤,领带打得板板正正的温莎结,冷白衬衫一丝褶都不起,“别来无恙。” 程粲无奈地摇摇头,厉城是负责东城区娱乐业的老大,性格乖张,人也凌厉,和沈恣同时拜在金老爷子门下。 模样也算好,只是脾气暴躁,做事也够狠。前两年开始改形象,学着沈恣穿起西装,出门也要手下把土老帽的厉老大称呼改成厉总,想他这句成语也是出门前刚学的。 可程粲觉得沈恣穿西装才够好看,修长笔直的大腿被裹紧在高定布料内,结实饱满的胸肌把衬衫塞的鼓鼓囊囊,走起路来皮鞋跟好像能踩进人心脏似的,丹凤眼微眯起来看人,像只杀人不眨眼的白狐,还得是九条尾巴那种高贵的品种。 “厉哥,”沈恣嘴角挑着,目光却寒的刚过完隆冬,“找我有事。” “你家的小狗在我东城区闹出条人命,你怎么赔?”厉城的眼神锁定在沈恣身边站着的程粲身上,目光阴郁的厉害。 “一条人命而已,”沈恣往前挺了一步,“我不知道现在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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