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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3/4页)
酷,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不务正业”的玩乐队大潮。 次年五月,有圈里朋友介绍,说话痨与哑巴乐队还缺个贝斯手,包秋秋抱着自己的家伙事就去了。这一去,就是十几年。 …………………………………………………… 刚开始两年,每年春节,不管三五天还是半个月,耿迪总会回来。 可是让部队大院一块儿长大那帮小子纳闷的是,一向关系铁磁的耿迪和包秋秋生分了。 包秋秋不再像以往那样,见天黏的恨不得住到耿家去。而是年夜饭筷子一丢嘴一抹,拎着贝斯就往外跑。 第三年开始,耿迪过年也不回来了。 与此相反,包秋秋跟耿亮倒是越走越近。 耿亮从小就好看,而好看的人做什么事都占便宜。好处是得到变得轻而易举,坏处也是,轻而易举让人不懂珍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大多是个花架子。 所以耿亮十几岁心血来潮有过一段时间想当兵,到底社会上诱惑多,最后也没像耿迪一般坚决的去了部队,而是读了两年大专,毕业后开始做生意。 顺风顺水的赚了第一桶金,耿大少爷又把眼光瞄准了B市的娱乐业。 B市的第一家声名大振的娱乐会所四海人间就是他开的。 包秋秋他们乐队就驻场在四海人间的一楼大厅,在晚上九点到十点半这期间表演。 包秋秋知道这是耿亮罩着给他玩。多少乐队挖空心思想进四海,耿亮都没点头。却把这个机会给了刚刚起步青涩不已的话痨与哑巴。 曾经有一次演出完,包秋秋去找耿亮的时候,大咧咧一推办公室的门,恰好看到一个少年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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