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之百足不僵_分卷阅读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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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 (第2/4页)

终于选了遇龙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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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龙之森,又名回归林,临靠着广褒的迷雾山脉,足有百来个百足城广阔,之所以改名遇龙森林因为十七年前有人在迷雾山脚下发现一具被啃干净的巨大龙骨,立起来有两百米高。这具新鲜龙骨一出,引来蛮荒各处探险者无数,可再也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巨龙了,更何况随随便便就咬死了巨龙的超级生物。如今,骨架依旧摆在自然分院生物馆内供人参观,可越来越多的流言说龙骨其实是仿造的,整件事情纯属炒作。

    霜白清晨六点出了门,坐车到遇龙森林外已经十一点了。这儿比城里热闹多了,满脸风霜的猎人们荡着身后的辫子,身着厚重皮甲,背负猎刀,三五一群穿梭在小摊贩间——附近卖什么的都有,防具、武器(那刀坑坑洼洼的还没霜白炼出来的好竟然也有人要)、各类伤药、热腾腾的食品更不计其数,霜白啃了俩包子,又吃了俩烤地瓜,这才找着集市负责人,花两银币换来一块灰扑扑的地摊垫布,以及远离森林入口的摊位。

    交易区最热闹地段当属车马行附近,各类食品、杂物摊客人络绎不绝,霜白好奇打听了一下价钱,被告知那些位置是人常年预定的,普通人想都不要想。他拎着自己号码牌,走向摊位,一路上看见不少猎人蹲在路边贩卖着自己货物,诸如缠着血丝的兽牙,粗糙拉扯出来蔫耷耷的珍奇草药……甚至看见了一株疑似未语花的伤痕累累植物,但那成色太差了,他狠下心来终于没买。

    若不是心里还惦记着赚钱这回事,霜白简直都走不动了,心里狂热,这也想要,那也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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