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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3/4页)
位置。我想她应该是隐瞒了我的性别。 我算不上护卫,只能算仆从。跟着队伍的粮草走。因为队伍并不大,只有一百多人,但还是要备粮草,以防路上一时遇不到补给的地方。对于运粮草我是太熟悉了,以前杨戬就是粮草官,我跟着他三年多,怎么也会了,该注意的地方都知道。张骞开始并没有认出我,只是考察了我一下关于保管粮草的细节问题,我回答得令他很满意。 我们一行人相对于军队来说是小得不能再小的队伍,但相对于民间商队来说,却是个大商队了。所到之处都会引来众多的民众围观,显得很威风。 我们的马队在走了三个月才到了武威郡,这中间经过几个小城镇,都没有什么特色,不必细述。之所以写一下武威一是因为我在这边遇到了一个同类,是一个老鼠精,长得很肥,在酒泉郡开了个饭馆,过得很舒服。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出来也有三个月,是该给东方朔写封信了,免得他挂念。 亲爱的东方朔: (东方朔教过我认字,但没有告诉我写信要怎么写,我以前还在树里的时候有两个小朋友在谈论写信的问题,其中有一个说起抬头一定要带“亲爱的”三个字,我就记了下来。现在正好可以用上,不然东方朔一定会笑话我不会写信,沾沾自喜中。) 离开长安时已是秋尽,现在已经是冬天,我们走了两个月到了武威郡,我穿了三件衣服,他们穿得比我多得多,我本来就比较抗冻,所以我为此感到很骄傲。 这里的人很淳朴好客,只是不如长安的人长得好看。他们很爱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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