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06章 (第2/3页)
人,惹祸上身。 在这个贵族社会,身为平民的她还真的是没有什么安全感。 李葳蕤这种做法倒是未雨绸缪,后面在一个县城,得亏她先打听到本地的县令十分贪财,后院女眷也跟着嚣张,外来的商户要是卖些什么奇特玩意被知道了,好点的就是被吃白食,差点的可能连方子都得被夺去。 知道了当地县令是这个特色后,李葳蕤那是半点空间物资都不敢出手,第二天就跑路了。 她可不是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 而是十分具有第一辈子的网友精神:明知山有虎,不去明知山。1 主打的就是一个趋利避害! 当然也可以说是怂,但做人怂一点不可怕啊,她又不是主角,更没有主角光环,不悠着点把小命搞了咋办?就算不要命,那她也怕疼嘛。 李葳蕤跑路迅速,坚决不以身犯险。 还有那些村子她也是不随便去的,山民淳朴什么的,李葳蕤是不敢轻易信的,她更相信的是‘民风彪悍’和‘穷山恶水出刁民’,除非是翟大壮及其附近的村子,不然其他村子她坚决不轻易孤身踏入。 而且这回她主要还是在各大县城里活动,县城富人虽比省城少,却也有舍得花钱的主。去了乡下,除了一些针头线脑布,她能卖啥?又不是像卖瑕疵布那样。 在县城里,她可以出手棉布,出手鸡蛋,出手糖果等物资;也可以住旅馆,吃饭店,水土不服还可以立即跑去医馆医治,怎么着都比去乡下好吧。 故而这一趟,李葳蕤是真没往乡下跑。 在本人足够谨慎(苟)的情况下,李葳蕤的生意总体而言做得十分顺利,要是遇到找茬的,那也是选择最安全的解决办法,绝对不跟人硬碰硬。而且她还极其擅长跑路,只要觉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