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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4页)
人群却又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 高考前一个月,我突然魔怔了…… 找出了初中时候写的关于他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杜锦。 龙胜林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一个很好的人。 当然,在得知对方名字之前,他已经见过这个人。 ……” 莫名的我被我自己写的这个开头吸引住了,开始奋笔疾书,接连写下后面的两章。 那些数学公式、化学元素、物理规律……慢慢的又退离我的脑海。 我的心里被这个故事深刻填满,我没办法想其他的事情,所以在面临高考的前一个星期,我接二连三一共写到第十章。 当我放下笔,我懵逼了。 以至于高考成绩不理想,又去复读。 当我踏进大学校园的时候,已经二十岁高龄…… 那年暑假我回家的时候,又一次看到了杜锦。 他没怎么变化,除了打扮紧跟时尚潮流,几乎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三十五岁。 我把我的笔记本给他看了,我写的关于他的故事。 这一次,我正大光明进了他家,他待我如客,给我倒了杯他泡的花茶。 “我打算写了发网上去。”我说。 “就你?这种水平?”杜锦笑了笑,“可以呀,不过可能只有我会捧场。” “我真的写得很烂吗?” 我觉得我写得挺好的,他们俩之间的机缘巧合太多了,一般人理不出来的。 “嗯……不符合市场需求。这种初恋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吧。”杜锦一如既往一针见血。 就像当初给我补习的时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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