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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9 (第2/4页)
同学发发快件,后来赚了点小钱,就雇贫困生为我跑腿,服务范围也逐渐扩大,从校园附近的小区覆盖到A市整个东区。 我很骄傲,正式拥有自己的第一家公司时,我才20岁。 辍学时我口袋里已经揣了百来万,我一个人去了广州......打工——呵,掉价的举动。 那时候足浴风靡南方,足浴店,通俗点说就是洗脚店。 我没经验,干脆就从头做起,当小工,给无数客人洗脚,磨练技术。 很多天晚上我叼着廉价香烟躺在硬邦邦的床铺上,回忆起客人的脚臭味就想吐。 终于,花了三个月时间学习按摩技巧,观察足浴店的经营模式,我完成了学习课题,回到A市,开了全市第一家足浴店。 生意异常火爆,短时间内我就赚回了本,我的店也在A市遍地开花。 后来嘛,我坑几个大老板,赚了不少黑心钱,资产不断成倍增加,但这还不能令我满足。 我铺垫了一个长期计划,猎物是我的老同学秦默,目的是榨干他所有的钱。 盯上这只肥羊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经过我长期观察,得出结论——秦默这人不算太傻,只是对身边的人和事态度太随意,危险近在眼前,他也发觉不到。 他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而我就是那种人。 甚至没必要我本人亲自出面——我手中握有宋邱和李天华这两颗棋子。 这是桩连自己的手都不用脏,就能做成的大买卖。 在幕后cao纵着一切,让别人替我辛苦,还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吗? 我承认我的确不是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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