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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檀香刑 (第1/5页)
谢力拱手道:“启禀陛下,大司马府邸,共有三百三十人,可臣抓捕到的人数,只有三百二十九人。” “臣连夜审查,发现少了的这个人,是大司马刁耀的小儿子,刁誉。” “通过对大司马府邸下人的审问,竟得知刁誉早在几日前,便不在大司马府了。” “消失的时间,正是陛下中毒的前一日。” “臣感觉,这不是巧合。” 扬尘闻言,不由蹙眉,大司马府三百三十人,刁耀子嗣也有八个,怎么唯独只让最小的这个,刁誉离开了? 扬尘问:“可有细查刁誉?” 谢力回禀:“有的,臣查出,三年前,大司马结识了一名貌美如花,沉鱼落雁的风尘女子,此女带有一子,年十三,大司马收为义子,取名刁誉。” 啊?这个刁誉还不是他亲儿子? 如果大司马真的是在预感到计划会失败时,提前让亲儿子离开,那也说的通,爱子心切嘛。 可这是他的义子啊… “那风尘女子呢?”扬尘问:“可有抓到?” “有的。”谢力回:“此女名为霓桑,确实生的一副妖娆妩媚,倾倒众生之相,与大司马府其他人一起,都被抓到了死牢。” 这就更奇怪了! 若大司马刁耀是因为喜欢霓桑,才喜爱,重视刁誉的,他怎么会在这种紧要关头,抛下霓桑,独送刁誉离开呢? 只是因为喜欢刁誉? 这就更不可能了啊!此人与刁耀并无血缘关系,而且还只是一名十三岁的孩子,也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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