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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2/3页)
简单方便。 在需要速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速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发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点的,然后再去用好的,好东西留在后头,况且一盒笔里就这么一支不同的,他还想着珍藏。 可听谢云煜这么一说后,大理寺卿也拿出带笔尖的羽毛笔,rou痛地试用了下,本来还心痛不能再珍藏,可是这一用,他就有点停不下来了。 笔尖更顺滑好用,而且因为笔尖重,笔也更稳当了。 大理寺卿多写了一会,暗自后悔之前没有用,早用早享受上了。 大理寺卿后悔完,在发现其他受赏之人也没有用上笔尖时,巴巴地给人说这笔尖的好处,然后就看着对方试用过后的懊悔表情。 而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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