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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1/4页)
天底下还有比一大早见到太阳光更朝气蓬勃的事吗? 覃政甩掉了那颗泪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跑到水坑去洗脸,带着那匹病狼上了路。 长路虽漫漫望不到尽头,可是一切希望,总归是有希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一、葡萄酒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配着一颗精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热,但倘若泼一些水在身上却是非常舒适,像情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头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头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头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各式各样不美好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具年轻残骸留下的味道。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头打转,骨头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舔,可惜它口水不多,舔得自己口干舌燥那rou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催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眼又很快垂下头去,死命地舔着骨头。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头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舔了舔湿润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rou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下休息更是腆着脸皮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头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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