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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第2/3页)
说:“没有。” 怎么敢告诉温遇旬原因是因为敏感于触碰,导致每分每秒都是高朝。 沈榆性格温吞,反应能力实在不算太出色,但在别人面前掩饰得好,迄今为止,评价过他“笨蛋”和“傻傻的”,前者是温遇旬,后者是林皎,两个人还有共同点,没事喜欢逗弄他。 连岑漫摇都没这样觉得。 她觉得自己儿子绝顶聪明,让沈榆从音乐专业横跨十万八千里学农学,沈榆学得心力憔悴,奈何沈榆辜负她辜负到底,既不绝顶更不聪明。 依意和温遇旬一起学了农学的那几年,沈榆过得尤其艰难,能做到的最好也不过只是按时毕业。 病房里炽炽地亮着顶灯,四壁洁白,目过之处眼睛都会不舒服。 思维也变慢,一开始是没想太多。 温遇旬说过话后,病房中的寂寞飘了很久,过不多时,窗外响起“砰砰”的烟花绽放声。 那一天指的是哪一天?上一次指的是哪一次?最后一面指的又是谁的最后一面?有谁要死? 沈榆眨了眨眼,确认自己会动,没死。眼睛里的温遇旬还能呼出很热的气,也没死。 “说话。傻了?”温遇旬抬手拍了拍他的脸。 沈榆的脸离温遇旬只是咫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眨眼,看起来无辜又迟钝,温遇旬有点无语,认为说了白说,沈榆应该是反应不过来了。 “什么意思?”终于,在温遇旬快要抽身躺下的时候,沈榆出声了。 他看起来参透了一些两人都懂的话外之音,只是长时间认为这是只属于他自己的秘密,所以显得慌乱,手放在温遇旬肩上,把他推开的同时,眼珠乱转着·,眼神沾在温遇旬脸上,但是拒绝对视。 温遇旬没笑的时候很凶,但是笑起来有种斯文的不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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