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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3/4页)
学生又多,不好停车,高秀明上百万的名车往街口一放,饶是再低调的银灰色还是处处招惹惊呼连连,这还不算闹,等高秀明从车门站出来,那人声鼎沸还不炸了锅,简直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豪门贵公子,彷佛导演不喊卡众人不会善罢干休。 高秀明来了几次后被堵怕了,也觉得不是办法,他后来学乖,把车停在校区外围的停车场,徒步走到校门口去接他。 余时中怕高秀明走在频频侧目之中不习惯,他叫高秀明坐上他的脚踏车,载他到周围的小饭馆吃饭,如果累的话就换高秀明骑,他坐后座,应该说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 万成知道后,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台脚踏车,他们下班要是没事就会骑著车到周围绕绕,开发新餐馆,余时中最喜欢的就是在离校区大约三条街以外的一家巷尾的热炒店,开店的老板是第三代,他记得他跟老板娘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他最喜欢的炒粉条就是她掌杓的。 余时中为什么会印象深刻,是因为那个老板娘很青睐高秀明,每次看到他们光顾都会亲自跑来点菜,她老公挺受不了她的花痴行径,总是对高秀明和她抱歉得笑笑。 有一次万成也跟来,老板娘就郁闷了,余时中点了两次菜她都不回应,于是好奇得问她,她就重重得叹了一口气,对他说:“小朋友,你还早了十年,不然我会更困扰的。唉,我最近是运太旺还是太衰,怎么优质好帅哥接踵而来,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怎么说呢,余时中心想,大饭店有大饭店的气氛,小餐馆有小餐馆的情调,每道菜都有不一样的味道在,当换了一个人生境遇的时候,很多菜就只能在回忆中品尝。 ☆、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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