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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第6/9页)
,而被人为的从“暴发户”里摘了出来,冠以“新钱(new money)”的名声。这类人出场的时候,旁人的眼光写满艳羡,用语言吹捧,拿行为去讨好。他们忌讳这类人的权势与金钱,同时在暗地里审视与评估:这样强劲的风头会持续几时? 显然韦恩属于前者,斯塔克属于后者。 作为这个圈子里罕见的同龄人,托尼和布鲁斯,从小就是被他人比较的对象。 八岁之前托尼羡慕布鲁斯。这几乎不用长篇累牍的去解释什么,任何热衷于捕风捉影追踪上流社会八卦的人,但凡看过一些小道消息,都会这样猜测:是的,他们想,显然霍华德不是那种会将儿子抱起来举高高的美国式家长,在这样家庭里长大的托尼·斯塔克,为什么不会去羡慕另一个泡在蜜罐子里的同龄人? ——对。托尼承认,对。是的,他是有过。那个家庭仿佛一个完美的模板,令他看了刺痛,使他从小就不太乐意到哥谭去。老旧上年纪的庄园,壁炉里哔哔啵啵燃烧的木柴,摇椅上微笑着为孩子织毛衣的母亲,陪儿子在书房里念书的父亲。 那时候布鲁斯没有什么能拿出来吹嘘的名声,不像托尼,他憋着一口气要做给父亲看,四岁就设计出自己的第一块电路板。但布鲁斯,人们提到布鲁斯的时候,只会说:“哦,那个过着小王子生活的男孩。” 托尼因这样的先入意识,对第一次和布鲁斯的见面产生抵触。大人们分别介绍过他们二人之后便散开了,去商讨他们自己的事。儿童房里托尼板正地站着,意图使自己看起来更高、更加傲慢。他没意识到其实这是他不自觉在学习他的父亲,只绷着声音说:“你就是布鲁斯·韦恩,你天天在学什么——你读过温伯格的《量子场论》没有?” 托尼面前的男孩摇了摇头。他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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