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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6 (第3/4页)
么一次针对女巫的审判,结果一转头他就因为“遵循圣廷的法令未经国王允许, 挑衅了王权”最后以“侵犯王权”罪被扔上了他为女巫准备的火刑架。 这一桩女巫案甚至引发了一场“罗格朗法理之争”。 王室法庭将威廉三世时代颁布的一部法典重新翻了出来。 在威廉三世时期,下院曾经在威廉三世的授意下,向国王呈递过请愿书,那其实是向教职会议的立法权的一次进攻。下院议员们认为博雷教省与特波瑟教省的教职会议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违背了罗格朗惯有的习俗:凡同时用来约束教职人士与世俗教徒的法典,应该同时得到双方的同意。 在1412年的那份请愿书中,有人提出了一个得到威廉三世认可的概念: “没有世俗界参与立法的教会法,不应当对俗界拥有约束力。”[1] 威廉三世时期的那场下院指控中,世俗贵族和城市富人阶层难得地站在了统一的战线上——尽管贵族们信仰圣主,可这不代表他们乐意承担当时来自圣廷越来越高的教会什一税。见鬼,那教会什一税还是用来上交圣灵湾,以便圣灵湾转头支援圣主孝子勃莱西对罗格朗发动远征。 信仰归信仰,金币叮当响归金币叮当响。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威廉三世的一个暗示:如果他们真的乐意上交大量金币去让圣廷支援勃莱西攻打罗格朗,那么谁向圣廷交了钱,谁就给他滚到前线去。 最终,迫于远征战压力,议会格外和谐,最后罗格朗教职会议不得不向威廉三世提交了,将教职会议的立法权分割顺从于王权的意志。在这部法典有一条规定“未经国王许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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