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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9 (第3/4页)
霍叔叔的确是朝辞目前所有情人里最有钱、也最大方的一个了。这些日子下来,霍叔叔送车送房送游艇,还送了个F国的酒庄。之前小长假要不是朝辞有约了,他就准备带着朝辞去那酒庄玩玩。这么算起来,就算朝辞最开始没收那让利,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也七八亿了。 有钱人的爱情,真是枯燥而无味。 等朝辞到了宴山庄园,也才七点。 宴山庄园很大,堪称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亭台轩榭样样不缺。朝辞走进主宅都费了一番功夫。 霍沂歌在茶室里,朝辞走进去时,他好像正在看什么资料。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后,霍沂歌抬头看他,语气没什么起伏地问:“来得这么早?” “也没什么事,就来早了些。”朝辞说着,在霍沂歌面前坐下。 霍沂歌正在给他沏茶。霍叔叔真的是人还四十岁不到,就喜欢上了这种六十岁大爷热爱的活动。一番煮茶倒茶,的确是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更别说配上了霍叔叔这祸国殃民的颜值。他今天穿了一身银色唐装,带着他一直没变过的金丝眼镜。唐装这种老爷子热衷的服装,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老,反倒更加衬得他斯文儒雅。但在霍沂歌这里,儒雅这词和“随和”却沾不上边,这人看得再儒雅,也不会让人觉得随和,反而时时刻刻都处于被猎食者盯上的警觉中。 霍叔叔折腾了十多分钟,朝辞终于喝上了一口热茶。 朝辞是他们这富二代圈子里的弄潮儿,什么新鲜事他都没少掺和。可这茶却真的不是年轻人的喜好,朝辞也只是因为生意需要,学了点皮毛,要是说真的有什么喜欢,那也是一点谈不上。 他也没多跟他霍叔叔拿捏,喝了几口后就把茶杯放下了,在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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