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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洪荒 (第2/6页)
下忘川的时候久别才遇见含殊不久,所以他光听昼筝说自己死了以后久别娶媳妇儿了,却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 苏常惊叹于久别的改变——从前久别为了跟他们去街上玩儿,偶尔也会幻化出如今这副青衣公子的模样来,可大多没有外人的时候,他就会变回那青面獠牙的样子,甚至还把彦甫吓哭过——久别自己都说,他变成人的时候,身上那酸腐气息他自己都受不了,可如今他却愿意为了他的爱人保持这副模样;而且以前的久别浑身上下的坏毛病数都数不清,就连苏常那么温和的一个人,见了他都想往死里揍他——如果是刚接触久别,大概觉得他就是个没什么文化的暴发户,可如今他却收敛了许多,虽然讲话偶尔还是会蹦方言和脏字儿,却比以前好了太多。 果然,爱这个东西,能让人改变很多。 久别领着苏常和久违往里走,一路上只顾着跟苏常聊天,把他的拜把子兄弟忘得一干二净——毕竟苏常身上让他感到好奇的事情太多了,至于久违,那龟孙子还是他亲手抓回来扔进炉里的呢,他这几年的动向久别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就算聊起来也不过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他才没兴趣把陈年旧事扒出来一遍遍地嚼。 “地府那边现在咋样啦,那老太婆没生气了吧?”久别小心翼翼地捧着手里的小黑兔,朝它呲了呲牙,“不听话吃了你哦。” 小黑兔瞪着他,张口“呸”了一声。 久别哈哈大笑,一脚踢在裸露的树根上,被绊了个趔趄,手里的小黑兔飞了出去。 苏常的心猛地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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