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鬼录之人鬼同在_第四十章 斗法 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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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 斗法 中 (第2/4页)

走在险江之上,“赶尸”这个职业于是就产生了。

    而赶尸”的活动范围其实很小,只限于在湘西的山区,其它全国各地均没有这些恐怖的运尸活动出现。湘西,是指湖南省的西部,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带,据说赶尸是以沅陵,泸溪,辰溪及溆浦这四个地方最为盛行。湘西的沅江流域,大多是崇山峻岭,其间道路崎岖,人行已是甚为不便,倘若要抬着棺材运尸回乡,那更是十分麻烦。很多在此工作谋生的人,在临终前大多委托亲友,务求把尸骸运回故乡安葬,以免葬身在这荒凉的山野间。为了避免抬着棺材在山野间的崎岖道路颠簸行走,所以“赶尸”,这种独特的运尸方法便应运而生了。

    但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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