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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来两个字都算是多了。倒是图闫叶修心情好了会画个箭头什么的。 但一个早读都读生物是不可能的,在完成了自己给自己定下来的目标后秦羽换书了,换成了英语书。 秦羽一换书闫叶修就生无可恋了,再听一耳朵后面纪悠居然还在读英语,单词一个一个简直没完了。听了纪悠再看秦羽,秦羽翻看的虽然是英语但看架势并不是要丧心病狂的读英语而是要读课文。 课文还勉强能接受。 闫叶修死鱼眼跟着掏出来英语书,斜瞄了秦羽之后翻倒课本同一页,听书。 秦羽英语是比闫叶修好了一大截,但毕竟是外语,读课文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像读别的科目那样那么顺,读的慢不说还会经常停下开想一想这个单词那个单词怎么读什么意思。 不过就是这样有些也就是能勉强跟上,还经常会听着听着找不到秦羽读到哪里了。 跟丢了那就找回去好了。本来就对英语没什么好感的闫叶修表示跟丢了简直太正常,一直能跟着跑那他才要感叹自己人品突然爆棚呢。 跟丢了再往回找要投入的注意力肯定是要比跟着跑的时候要多,闫叶修一边认认真真听秦羽到底读的啥一边看他的手指,秦羽在都市的时候不会说用手指指着读的地方,但也有个小习惯,喜欢在读书的时候捏着书角玩。大拇指和中指捏着书页让那个尖敲起来,然后就用食指来回的拨弄。遇到不会或者不熟悉的单词拨弄书角的动作就会顿下来,用食指把尖压到大拇指上,然后一直揉那个角,等到会了才会把那个折过来的角给展开,接着重复之前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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