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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4页)
且到处寻找机会。 肖凌霄趴在沙发上,随手刷着微博,在一片哀嚎着上班的微博中看见了影帝周瑾初发的一条。照片里周瑾初抱着一只小小的哈士奇,一贯面瘫的脸上露出一丝浅笑,配的文字是四个字:“收养的狗,请多关照。”发表时间是半小时前,已经有了几万评论。 肖凌霄看着那条瞬间走红的狗,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哎……人活得不如狗……”叹着叹着,他就趴在沙发上嫉妒地睡着了。 再醒来时,肖凌霄只觉得身上暖洋洋的。阳光洒在他亮亮的皮毛上,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肖凌霄动了下脑袋,觉得阳光有点刺眼,于是伸爪到眼前遮了遮。 哇……肖凌霄想:这个爪子毛茸茸的真的好萌。 过了两秒,肖凌霄觉得不太对劲了:等等……这个爪子是什么啊?! 他震惊地向左挥手,那个爪子也向左一挥。接着他又向右一挥,那个爪子也向右一挥。他赶紧又向下-身看去,不意外地发现了两条狗腿和狗尾巴。 “卧槽……”肖凌霄从沙发上滚下来,向玄关处的镜子蹿去。他有点用不明白这四条腿,同手同脚一路顺拐走到了镜子前。此时,那些桌椅、橱柜都显得是那么庞大。然后……他就在镜子中看到了自己的样子——是一只幼年哈士奇,海水般的蓝色眼睛有点往上吊,眉心上有小小的三把火,耳朵和嘴巴都尖尖的,分明和刚刚才刷到的周瑾初的那条狗是一个品种的。 我变成狗了……我变成狗了……肖凌霄被打击得天旋地转的。 他想:人不如狗的话是随便说说的,并不是真的想要当一条狗啊! 他脑袋一阵一阵地发晕,拖着沉重的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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