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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同窗好友 (第2/4页)
老师姓孙,一进来就在墙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李平立。 苍劲有力、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书法不觉让他眼神一亮。 观其力而不失,身姿展而不夸,笔迹流水行云。 一笔而下,观之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 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来自空无,又归于虚旷。 书院的实力不容小觑,连练书法的夫子的笔力如此雄厚,且其教学经验之丰富,深入浅出。 这毛笔字就凌云来说,一个字“绝”。 李夫子上课比张夫子有趣得多,既能带起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又能适时的教授学识,让凌云感叹,这银子还真没白花。 有时候上课就这样,有趣得课堂时间过的飞快。 临近放学,夫子让我们晚上抽时间练习,但不要cao之过急。 学习书法讲究坚持不住,持之以恒,方能有所收获,以至达到入门阶段。 凌云深知自己在书法上并没有天赋,所以课上听得格外认真,丝毫没有方才张夫子的课那般心不在焉。 他可不想自己到时候,写出来的字像鬼画符一样。 书院辰时上课,酉时放学。 “凌云。”一放学,胖子委屈巴巴看着他,小心翼翼托着红肿的双手,凌云不觉有些好笑。 “你还笑,都怪你。”看到发笑的凌云,胖子生气跺了跺脚,扭过头去。 “好了好了,我不笑了。”憋笑的凌云拍了拍他的肩膀。 胖子回过头来,泪流满面,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凌云一时没忍住,喷笑出声。 “啊啊啊…”一边叫着上前捶打凌云,谁知刚刚一碰到凌云,吃痛缩回了手。 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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