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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礼服 (第3/4页)
既然女孩愿意去警局做笔录,罗克就请女孩坐上马车,顺手把仍在昏迷的劫匪扔到马车后的行李架上,然后坐在女孩身边。 “警察先生,你是罗马人?”女孩对罗克非常好奇,很多白人也是黑头发,大部分是罗马后裔。 和一般的东方人相比,罗克的面部更加立体化,也就是所谓的“雕塑感”,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才会让女孩认为罗克是罗马后裔。 “不是,我是华人。”罗克义正言辞,罗马都已经亡国了,还不如我大清呢,没有什么值得冒充的。 “那你一定是贵族!”女孩斩钉截铁,不接受罗克的其他说法,她应该不会想到,如果是贵族,怎么可能在警察局当警察哦。 这个解释是正常的,一般人的印象中,贵族应该接受较高程度的教育,个人仪态一丝不苟,待人接物礼仪周到,对待弱者悲天悯人,总之,贵族符合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定义。 对此,罗克只是笑笑不解释,虽然罗克出身平民家庭,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衡量,那罗克还真可以被划归贵族行列。 很简单的原因,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按照级别来说,就跟清国的国子监差不多,清国的国子监培养的可都是预备官员,毕了业就是官身,妥妥的特权阶层。 来到警察局,罗克安排人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劫匪扔进囚室,然后安排人带女孩去做笔录,刚准备离开警察局,正好碰上要下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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