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我的华娱时代_第30章:达成合作,魔岩最后一块拼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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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达成合作,魔岩最后一块拼图! (第3/5页)

的唱片约,只能赚专辑售卖和版权的钱,同时还得支付歌手一笔买歌的钱。

    第三种就是唱片公司独立歌手联手,一同担负盈亏,分成比例根据双方资金投入自行划分。

    ……

    坦白说,到目前为止,江晓枫并不具备单独制作唱片的能力,一方面是自己能力不够,另一方面则是资金不允许。

    经过深思熟虑,江晓枫最终选择了第二种合作模式,他觉得这样比较省事,也没什么风险,要是唱片能够大卖,他也能分到一点钱,要是卖得差,也没什么损失。

    在江晓枫看来,歌手最赚钱的,并不是唱片分成,而是成名后的演出、代言这些收入。

    当然了,这年头的唱片公司,还是能够靠售卖唱片赚到钱的,所以,大部分唱片公司,只和歌手签唱片约,一般不签经纪约。

    唱片约,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唱片公司和歌手签的发行唱片的合约,一般会规定五年三张,两年两张,一年一张这样的限制。

    而和唱片约对应的,则是经纪约,经纪约指是指歌手和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的约定,是演艺事务的合同。

    一般来讲,歌手的广告合约、演唱会合约这些,都是和唱片公司分开的,都算在经纪约里面。

    举个例子,比如黄菲,她在香江出道之后,她的粤语唱片约,一直都在宝丽金(新艺宝),她的国语唱片约则在台省的福茂唱片公司,而她的经纪约,则在陈家瑛的K'sProduction。

    很多知名的香江歌手,都和黄菲一样,粤语的唱片约归属于香江的唱片公司,国语的唱片约归属于台省的唱片公司,经纪约又属于另外一家经济公司。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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