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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选择 (第1/4页)
看着眼前的这个满脸泪痕的北方汉纸,其实孙谦心里早被揪的生疼生疼的。 国人经常说,堂堂七尺男儿,上跪天地,下跪父母, 然而再看看眼前这个为了至亲妻儿,宁愿舍弃一身傲骨、乃至于宁愿舍弃生命的男人,却在苦苦跪求一个机会、一个可能。 这让孙谦极其的纠结,一边是虽有过错但却温暖的人性,一边是冰冷的法规,该如何选择呢。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种事情没什么可犹豫的,不管身处任何一个国都和地区,选择都是一样------法高于情。 法律是人最低的道德,是人行为规范的最低标准;犯罪是最重的违法,是突破人行为最低的底线。 然而在这两者之间真的就不存在任何东西了嘛?事实告诉他,存在。 这无关伟大或自私,这让他不由得想起曾经那个拥有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是当初比利时的一个法官,判决了一名抢劫犯在犯罪之后因恻隐之心救助他人性命的案件。 他到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法官在判决抢劫犯无罪释放之后,说的一句话: 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布鲁塞尔法院之判词 当然了,这个案子虽然和刑瑞的状况有所出入,案例是批判社会风气的下滑。 而刑瑞的经历则是在呐喊,执法者也是有血有rou真实的人,他们也有亲人家庭,有骨rou亲情,不是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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