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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4页)
,眼睑微垂着,眼睫在眼下投出一圈淡淡的阴影,高挺的鼻梁下是形状优美的唇,微厚,看起来十分饱满,让易子琛想到那天晚上接吻时的感受。 ……虽然庄悯的吻技生涩而笨拙,接吻的感觉却出乎意料的好。 正想着,曲子已经结束了。 庄悯弹完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中回过神来,抬头看着易子琛问:“怎么样,好听吗?” 易子琛反射性地回答:“Tommy Emmanuel的Since we met。Tommy的曲子有时候谱子看起来简单,可是弹起来却不简单。而且一般人弹不出那个韵味,你弹得不错。” 庄悯有些讶异:“你懂音乐?” 易子琛顿了顿,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掩饰性地移开目光:“略懂一点皮毛。” 庄悯看着他,像是在审视他说的话是真是假。但庄悯忽而想起,易子琛的手指上是有茧子的,已经不太明显,看样子分明是某种弦乐器磨出来,但似乎很久不碰了。 可既然易子琛不肯说,庄悯便不多问,笑了笑:“嗯,是这样啊。” “我总觉得,懂音乐的人都是与众不同的,能比不懂音乐的人看到更多一部分的世界。” 易子琛:“那你看到了什么?” 庄悯:“嗯……这个很难具体去描述。但因为我懂,所以音乐一方面能成为我抒发内心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我能通过音乐体悟到别人的内心世界。” 庄悯说完,自己笑了笑:“不过我也只是业余爱好,不敢说有多懂。” 正在这时,易子琛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拿起来看,发现是来自林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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